今天下午在 Twitter 上发了这么一条:
赞!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新出的简体版章诒和小说《刘氏女》用了真正的中文引号。估计跟设计是(香港人)陆智昌有关。
很多朋友问:为什么「」和『』是真正的中文引号?
我一直主张在中文里用「」和『』,而不是 “ ” 和 ‘ ’。最简单的理由是前者比后者好看。对我来说,这一个理由就够了。
从今天大家的反应看,很多人对引号的问题有误解。
首先再次强调:标点符号的用法很多时候没有对错,只有品味上的区别。举例来说,大部分人可能认为英文里 “ ” 是一级引号,‘ ’ 是二级引号。但这是美国的规矩,英国的用法刚好相反。你不能说任何一方的用法是错的。假如你写了一本英文小说,英国出版社的编辑会给你改成英国用法,美国的会改成美国用法,仅此而已。类似的例子还有关于逗号应该出现在闭合引号的里面还是外面的问题,英美也各执一词,前阵子有美国人在 Slate.com 写文章弱弱地支持英式用法。总而言之,你习惯的用法,就只是你习惯的用法,而不是对的或错的用法。
更加重要的一点是:“ ” 和 ‘ ’ 作为引号并不是在任何国家都是天经地义的。它们是英语国家的标准引号,但法国、德国等地都有自己的引号标准。法国是 « … »,德国是 „…“。在这里你可以看到各国引号用法的说明。所以,英语国家用了 “ ”,所以中文也应该用 “ ” ──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回到中文的问题。今天有人问我是否考据过中文引号的历史。我没有考据过,但我知道一点事实: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都曾在大陆、香港、和台湾这几个中文地区被用作引号。所以诸如关于这两个符号是「日文引号」、不适合用在中文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有人说,你想复古,那为什么不乾脆去掉所有标点?中文本来就没有标点。谢谢这位老兄提醒,但我并不想复古,我只想达到我心目中的易读性和美观的平衡。
还有一种意见认为标点符号的使用应该遵循国家标准。关于这点我要说,这份标准是在中国资讯极其不发达,typography 意识较低的年代拟定的,我不认同。大家都知道中文排版和字体设计目前还很落后,但近几年出现了越来越多对字体排印有兴趣的人,以及像 Type is Beautiful 这样的专业字体讨论网站。我们完全应该甩开那份标准的束缚,通过实验和讨论形成自己的标准。在今天,中文字体领域没有真正的专家──只要愿意认真参与讨论的人都是专家。平面设计师群体、前端设计师 / 工程师群体、程序员群体、字体设计师群体、中文 TeX 群体和出版界都应该参与这一过程,所有的成见都应抹除。引号该用哪种?段首缩进应该是一格还是两格?行末标点应该外挂还是内缩?齐头尾时应该仅仅压缩标点,还是可以调整字间距?中文 web font 怎么办?程序员群体在这件事上能做什么?所有这些问题都应该在摒弃现有假定的前提下公开讨论。若仅仅因为中国大陆的官方标准的存在就放弃了实验的可能性,我认为是可惜的。
除了望着优秀的日文字体流口水,我们应该做些事情。
至于什么是「真正的」中文引号,我无意说服谁。我也不反对别人在中文里用 “ ” 和 ‘ ’。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的简体书用了「」引号,在中国出版界无疑属于异数,把它拎出来是很自然的事情。这是我今天发那条推讯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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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如何打出「」引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