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lm : 啃苹果不成反招责骂

作者:Arik Hesseldahl;译者:张塔;原文链接

回顾一下 Palm 和苹果之间关于 Palm Pre 兼容苹果 iTunes 的拉锯战。

Palm Pre 在今年早些时候发布时,支持通过 iTunes 管理内容。苹果大为恼火,而且很快就通过软件补丁锁闭了该功能。然而不久 Palm 也发布了一个补丁,再次开启这个功能,很快再次被苹果锁闭⋯⋯就是这样。

事情没有完,Palm 再下一注,直接把苹果告上了 USB 技术的行业组织----USB 应用厂商论坛(USB Implementers Forum)。瘾科技对此曾有详细报道。

现在, USB-IF 作出了对 Palm 不利的裁定。

Palm 在 6 月 22 日的上诉信中指出,苹果正在不正当地使用 Vendor ID(厂商标识r。每个使用 USB 技术的公司都拥有一个独立的 Vendor ID。 Palm 声称苹果通过软件升级来阻止非苹果标识的产品传输内容是不正当的:「当一个 USB 设备试图连接到 iTunes 时,软件会检查 Vendor ID——如果 Vendor ID 不属于苹果,iTunes 将限制该设备的连接。」

USB-IF 的执行主任翠茜·唐奈尔(Traci Donnell)表示,「Palm 对苹果的控诉不能证明苹果的 Vendor ID 策略违反了 USB-IF 政策。」简言之,苹果通过 Vendor ID 来限制设备的做法,没有什么不对的,至少按照 USB-IF 的政策看,是合理的。

然而,Palm 6 月 22 日的上诉信中,同时还包含了这样的内容:「Palm 很快会发布 WebOS 操作系统的更新,为了恢复 iTunes 同步功能,将使用苹果的 Vendor ID 。」这就是说,Palm 准备将 Palm Pre 伪装成一台苹果 iPod 来通过 iTunes 管理内容。

天哪,这是被禁止的行为。唐奈尔写道,按照 USB-IF 的政策,「Palm 只能使用自己的 Vendor ID ,用其他公司的 Vendor ID 是明确禁止的。」她甚至要求 Palm 在七天内「解释清楚这样做的动机。」

Palm 的发言人林恩·福克斯(Lynn Fox)女士表示,Palm 正在审视来自 USB-IF 的信件,将在适当的时候作出回应。